2007年3月1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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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打防网络
我省将用综治手段治理自行车偷盗
本报记者 曹志男 通讯员 谢佳

  本报讯  小小的自行车一直是普通百姓最基本、最常用的代步工具,而自行车屡屡被偷则是老百姓最头疼的问题之一。为了让偷盗自行车以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贼骨头”无处藏身,今年3月至7月,我省公安厅、综治办、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将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联合治理、运用综治手段来整治这一顽症。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我省破获的盗窃自行车案件2.5万起,查获被盗自行车1.1万辆,而全年发生自行车被盗案件达6.3万起。2007年1月,全省又发生自行车被盗案件5000余起。
  而这些数字仅仅是公安机关的初步统计,实际情况远不止这些。去年11月份省统计局抽样调查表明,一年来全省有30.2%受访者家庭自行车曾被盗。同时,除了自行车之外,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省共发生电动车被盗案件5.5万余起,摩托车被盗案件8万余起。
  为此,我省公安厅、综治办、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六部门已经联手组成了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今年3月份到7月份,这几个相关部门将通过自身不同的管理范围和职责,相互配合,在全省组建起一张打击偷盗自行车违法犯罪的法网。
  记者了解到,今后,除了我省自行车购买实行实名制、公安部门建立自行车信息和被盗信息管理系统、质监部门督促自行车生产企业落实车辆编码、建设部门合理设置自行车停放位置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之外,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还将被纳入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中。
  另外,我省还参照公安部标准专门制订了《群众举报偷盗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最高奖励标准为5000元。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摩托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的;或者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或电动自行车20辆、摩托车10辆以上的,将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举报者可以拨打当地110或登录我省各级公安机关门户网站举报线索,举报奖金由案件查处地公安机关查实后兑现。
  “通过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打击我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偷盗行为。”省综治办督导处处长张卫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具体的考核内容以及细则还在进一步研究制订之中。